小宝父母表示,他们都不是艾滋病毒携带者,孩子还小,不可能有性行为,因此认定艾滋病是输血过程中感染上的。为此,他们将市人民医院和张家界市中心血站(下称市中心血站)等诉至法院,索赔115万余元。院方认为没有责任,市中心血站余站长表示,此事进入司法程序,“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不会推卸。” 京华时报记者郑羽佳
□遭遇
孩子被车撞后输血抢救
8月1日早8时,记者在张家界市人民医院见到了小宝,他身材偏瘦,穿一身睡衣,身体右侧挂着尿袋。小宝家在张家界市桑植县一个山村,此次,父母带小宝来医院是为了拔掉尿管,摘下尿袋。
上午10点左右,医生开始操作,小宝露出痛苦的表情。随后,医生表示,需要观察几天,如果正常将进行尿道开路手术。
小宝低声告诉记者,插尿管时更疼,近两年,已数不清经历了多少次插尿管和拔尿管。此前,小宝尿道断裂,经过多次手术才接上。
孩子的伤情源于两年前的一场车祸。2014年1月3日下午4时30分,上小学一年级的小宝放学回家,在路上被一辆拖拉机撞倒。小宝说,他当时走在一条上坡路上,拖拉机突然向后倒,把他撞了。车祸导致孩子尿道断裂等伤情,不能正常排尿和排便。
小宝母亲说,事发时,她和丈夫均在外地打工,接到亲戚电话后连夜赶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并在抢救室里见到满身是伤且昏迷的儿子。因为小宝大量出血,医院于次日给孩子输了4袋血液,共400毫升。
治疗期间被确诊感染艾滋病
一个月后,小宝度过危险期。经法院调解,肇事司机赔偿12万元。
小宝母亲再没去打工,她带着孩子先后在市人民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做手术,修复尿道和直肠。
去年6月,市人民医院检验报告单显示,小宝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待复查。7月8日,又一噩耗传来,小宝被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为感染上艾滋病病毒。
小宝母亲说,她不敢想象这么小的孩子会得艾滋病。随后,小宝父母均做了检查,结果显示均不是艾滋病毒携带者。
小宝母亲认为,孩子不可能存在性行为,打针时医院都用一次性针管,所以孩子患上艾滋病只有通过血液感染。
据了解,小宝术后输入的4袋血液均来自市中心血站。小宝母亲向市卫计委反映此事,去年7月17日,市中心血站出具关于小宝输血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内容显示,血站采血科查询献血者相关资料,结果均为阴性合格,血站因此认为,现可能排除小宝经本次输血感染HIV的可能性。
□焦点
1孩子是什么时候感染的艾滋病?
车祸刚发生时正常三个月后发现异常
对于血站的调查报告,小宝父母并不认可并质疑调查过程,他们于去年9月将市人民医院及市中心血站诉至法院,要求承担医疗损害责任,并赔偿各项损失115万余元。
市人民医院认为,小宝除了在他们医院治疗外,还先后到湖南省儿童医院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治疗过,不排除感染的可能性。随后,小宝父母追加起诉上述两家医院。
今年1月5日,该案在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次开庭审理。小宝的代理人郭律师表示,小宝父母均不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即排除母婴传播艾滋病毒的事实。小宝只是个孩子,也排除性传播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实。桑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具证明表示,截至目前,除小宝外,桑植县内无艾滋病儿童感染者。市人民医院2014年1月4日检验报告单显示,小宝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化验,结果为阴性,可以证实小宝在市人民医院治疗前不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庭上,市人民医院提交2014年6月11日小宝的血液检测报告,证明小宝超过3个月没有感染艾滋病,其认为输血没有问题。
对此,郭律师表示,湖南省儿童医院提交的2014年4月23日的住院病历显示,艾滋病毒抗体,待复查,“也就是说,在输血后的第三个月就已经感染了,因此怀疑市人民医院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2这场官司能不能赢?
原告律师称缺证据希望被告给些补偿
市人民医院表示,如果原告认为输血导致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原告首先应负该方面举证责任,血站再就血是否感染举证抗辩,“我院除了举证说明血液来源以外,血液是否感染艾滋病毒不属我院举证范围和责任”。
市人民医院还表示,该院每次手术所用器械均严格执行消毒标准,在长达一年的治疗中,小宝还在其他医院就医,“除了就医以外,还接触了哪些感染源,也不得而知”。
8月2日上午,张家界市中心血站余站长对记者说,目前此事已走司法程序,“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不会推卸”。
张家界市卫生局医政科彭科长表示,对于这件事,卫生局非常重视,为了弄清小宝究竟在哪个环节感染艾滋病,卫生局组织血站进行调查,还专门派人到上海的医院进行调查取证,“目前来看,追究责任挺困难,一是时间长,二是牵扯医疗机构比较多,很难确定在哪里感染的艾滋病毒”。
湖南省儿童医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均表示,没有责任。
郭律师告诉记者,因缺乏证据,所以**次开庭还不确定什么时候,法院很可能驳回诉讼请求,“小孩很可怜,较好的情况是几方能够出于人道主义给予补偿款,让孩子好好成长”。